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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台当局将修改规定 陆配离婚后也可留台湾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dmin    時間: 2020-7-15 20:01
標題: 台当局将修改规定 陆配离婚后也可留台湾
【察看者网 综合报导】

据台媒12月21日报导,为合适国际人权条约精力美白針,,台政府“内政部”将参考入“出国及移民法”现行划定,批改“大陆地域人民在台湾地域依亲居留持久居留或假寓允许法子”,使仳离老貓罐頭,后的大陆配头可在台居留。

“陆配”夺取本身权柄资料图 图片来自台媒

据报导,今朝大陆配头仳离后,若没法获得在台设有户籍之未成年亲生后代的监护权,即没法继续在台居留,是以很多“陆配”为了留在后代身旁,而有哑忍婚姻暴力的情景。

“内政部”日前邀集相干构造及民间集团开会研商强化“陆配”权柄,决定修法增订如有与后代会见来往或抚养究竟,或遭强迫“出境”将造成后代重大且难以规复侵害时,可以继续在台居留之划定。

此外,现行划定大陆配头在台居留时代丧偶,如未再婚,须持续居留4年,且每一年在台栖身跨越183日以上,始得申请假寓,但未丧偶者,持续居留2年,便可申请假寓,两者之间有不同看待。”

台“内政部”考量现行律例对“外籍配头”获得“国籍”相干前提已松绑,是美容養顏,以将在此次一并提出批改,让丧偶“陆配”未再婚者,与未丧偶者同样只需持久居留持续2年,且每一年在台栖身跨越183日以上,便可申请假寓,以均衡丧偶“陆配”的权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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