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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台湾东森消息报导,一位周姓女子和男朋友同居,虽没有成婚但育有一子,但是她却和姐夫成长婚外情,被其蔡姓老婆发明,是以签下协定书,许诺再也不来往不然补偿200万(新台币,下同),并坦承2人已偷情有一段时候,百家樂,乃至有同床共枕,但厥后2人仍是继续偷吃、相约出游,还在被抓奸那天于本身的月历上记录三更来抓猴,气得大嫂奋而提告,被判须补偿20万元。
蔡女2009年间与张男成婚,但她在客岁5月22日清晨发明老公跟弟弟同居人周女偷情,固然抓奸在床,并发明一团用过的卫生纸,但是她斟酌周女与弟弟虽未成婚,但已生下一女,挂念家庭调和等身分,并未提告状酒店兼職, 讼,只和周女签定协定书,许诺若再来往、违约,将补偿200万元及接管法令制裁,且须抛却小孩的监护权。
蔡女厥后在案发1个月后便和丈夫仳离,但她过后发明两边于同年7月仍有来往、出游,决议依协定书提告,向周女求偿200万元、前夫50万元。张、周2人主意,当天张男因事情太晚,才到该处苏息并探寻侄女,没有同房而睡,绝无口碑行銷,抓奸在床一事,并且仳离协定中,蔡女已抛却刑民事追诉权,并且是蔡女拿周女的女儿当威逼,才签下不实内容的协定书。
法官审理时认为,张男与蔡女的仳离协定书中,只写说抛却刑民事追诉权,但没写张不得与周来往、联结等字句,是以不得对张求偿,但是周女确切签下协定书坦承偷情,乃至在月历的抓奸当日记录三更来抓猴,违约继续来往,斟酌200万元金额太高,减至20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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